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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申报您清楚了吗?

作者:admin  日期:2022/1/12 17:19:20 人气:46 评论:0 标签:

问题描述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10万元,在填列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时,免税项目中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栏次和免税额栏次数据怎么填写?



专家回复

根据最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和申报表表样,销售自产农产品10万元,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行第3列填写10万元。此栏填写的数据通过申报表内置的表间公式自动过入主表第8栏。



政策依据

《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附件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二十二)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二)各列说明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二)各行说明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本文网址:http://ftdljz.com/cjwt/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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