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本次又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来看下具体情况!
1、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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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又释放利好消息!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继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本次又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来看下具体情况!
1、扩大社保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税务局刚刚通知!
一、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具体行业名单附后)。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三、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上述两项政策实施条件和期限与《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一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附: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
2、扩大社保费缓缴范围!
权威解答来啦
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企业和各方都高度关注。缓缴社保费政策是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
前期,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此次扩大缓缴范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
二是在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来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到年底。
这些政策通过条块结合方式,可以更好更精准地支持困难企业。
一方面:从区域来讲,对受疫情直接影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用疫情严重地区缓缴政策范围;
另一方面:从行业来讲,对虽然没有在疫情严重地区、但受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影响,生产经营也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可以适用行业缓缴政策范围。
今天,我们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落实缓缴政策的具体实施文件,除对政策进一步细化外,还要求各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基金支撑能力,着手制定具体办法,简化办事流程,授权区县进行审批,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享受到政策,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
来源:财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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