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604741
咨询热线: 182-1060-4741
栏目分类COLUMN CLAS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全国免费热线:18210604741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IV-07地块绿地大厦22层

行业知识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知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您完成了么?小编收集整理了热线中常见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
谁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访问量:99
评 论:82
标 签:

描述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您完成了么?小编收集整理了热线中常见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

谁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4.

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5.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源:中税网

本文网址:http://ftdljz.com/xyzs1/284.html
上一条:给客户送礼品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下一条: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更多>>评论

发表